HPA助力四特区规范卫生系统 药品费和手术费因地制宜
HPA四特区讯 1月21日缅甸掸邦东部第四区卫生局与HPA-SR4项目举办社区卫生研讨会。会后,卫生局首次出台规定性文件规范药品定价标准和手术费用,并初步探讨了年度优秀卫生工作者评选方法。
社区卫生研讨会在特区卫校举行,来自特区卫生局副局长,色勒县县长,色勒县卫生科科长,色勒卫生所院长人,南板县罗副县长,卫生科沙标科长,勐拉县委2人,中心医院1人,HPA/HU-SR4项目11人,共23人参加会议。
据了解,目前特区卫生局虽然有一套自己的卫生服务收费标准,但并没有文字方面的描述,也并没有出台过相关的规定性文件。南板县、色勒、勐拉三个地区因为经济、民族、地理等方面的差异性,收费标准也各不相同。
此次通过讨论,卫生局发文规范特区药品收费定价标准,各地区药品收费将按原价的15-20%上浮出售,服务手术费用因各县的经济情况不同将由各县卫生科自行制定标准并上报卫生科批准。
此外,针对目前医护人员稳定性不足的问题,与会人员认为,除了经济因素外,这也跟管理、医护人员的专业技能等方面有关。为了进一步提高医护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参与人员提出评选优秀卫生人员的方法,优秀卫生工作者评选每个县三名,设一、二、三等奖,评选的主要方法是由现有的医护人员进行推荐,在院内进行选举产生,优秀卫生工作者将由项目及卫生局颁发奖金及奖品给予鼓励。
在培养后备力量方面,与会人员建议选拔当地人员进行村医培训,为当地的医疗系统建立专门的人才库。